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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机关各科室、各二级单位:
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全行业整体素质的重要手段之一。随着建设行业对人才需求的增加,以及各部门对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,我市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有了较快发展,对提高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。但由于多种原因,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多头管理、多部门组织、标准不一、质量不高的现象。为规范建设教育培训行为,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管理,提高培训质量,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教育培训工作混乱问题。委党组研究决定,从2003年1月起,市建委各类专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,实施归口管理、统一安排、集中承办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.
一、归口管理 统一实施
市建委系统的领导干部、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的各类资质性培训、适应性培训和继续教育,统一归口科学技术教育科管理,统一由委教育中心组织实施。各科室、各单位,将年度的办班培训计划,于每年的3月底之前,以文字形式报委科学技术教育科(临时需进行的培训应提前半个月,将培训计划,报委科学技术教育科),由科学技术教育科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培训办班计划,会同组织单位、教育中心协商制定出市建委年度教育培训计划,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建委教育中心组织实施。
二、明确职责 相互配合
委科学技术教育科负责我市建设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规划、统一协调、统一组织实施和监督教育培训质量。
委教育中心承担我委各类教育培训的集中承办任务。负责教学计划、教学内容的制定,教学场地、师资力量、培训教材的安排,以及教育培训实施,并保证教学质量,圆满完成培训任务。
组织培训部门负责召集参培人员,组织报名,保证到课,审查审核教学内容,监督教学过程,保证教育培训符合专业要求标准。
四、证书管理 证书发放
每个期班的培训工作结束后,属继续教育和培训类的证书,由建委科学技术教育科,按上级有关规定,以洛阳市建设委员会的名义统一发证;属资质(格)类培训的证书,由委专业管理部门会同委科学技术教育科共同发证。
五、严格制度
严明纪律
建设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归口管理、统一安排、集中承办,是委党组针对近年来,一些部门在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中,不能从市建委整体利益出发,培训工作多头管理,政出多门,私自在外举办各类培训班的问题,而做出的重大决策。各单位要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委党组的决策上来,相互配合,积极支持,树立一盘棋的思想。自本文下发之日起,各单位、各部门不得以各种名义直接下发各类培训文件或私自办班,使我委建设教育培训工作,沿着科学、规范、有序的方向发展。委科学技术教育科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,确保培训质量;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监督,一经发现有乱收费、乱办班、乱发证的的现象,将严肃查处。
二〇〇三年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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